专业守则
香港人寿保险从业员协会致力提高业内人士的道德操守﹐并印制 了一本《香港人寿保险从业员专业守则》(Code of Ethics)﹐列 出以下多项专业道德守则﹐吁请同业遵守:
- 客户的利益应放在首位
保险从业员应将客户利益放在自己及公司利益之上﹐尽全力为 客户提供服务。 - 客户数据必须保密
客户的个人数据应绝对保密﹐不可外泄。 - 推介合适的保险服务及产品
产品要切合客户需要﹐及考虑客户的供款能力﹐不要贪图丰厚佣金。 - 清楚解释投保计划书
让客户清楚了解所购买保险的重要条款﹐特别是长期性保险计划﹐及中途退出供款计划应注意事项。 - 不可错误解说
寿险从业员在推介产品时不可提供虚假数据或误导性的声明(Misrepresentation) 。 - 不可毁谤
寿险从业员应维护寿险业﹐不可毁谤业内其它公司﹑其寿险计划及代理人等﹐以免影响公众对寿险业的信任。 - 不可回佣
寿险从业员不可直接或间接向客户提供回佣(折扣优惠)。 - 不可游说客户转换个人人寿保险单
寿险从业员不可直接或间接鼓励客户随便转换保单﹐避免造成业内恶性竞争及损害客户利益。 - 慎重处理新团体保险保单及退休金计划
寿险从业员在重新安排及处理团体保险及退休金计划时﹐应尽力保护客户的利益﹐同时兼顾原有安排下所有参与者应享的权利。 - 不可私取费用
除保险公司所厘订应收取的保费或费用外﹐寿险从业员不可多收﹐或企图多收任何额外的保费或费用。所有从客户收取所得的保费或费用必须立刻交回保险公司。
禁止于会办活动中进行招募
由香港人寿保险从业员协会举办之各项活动,旨在让本会会员在诚恳、彼此关怀和真诚分享的气氛下,互相交流心得、经验和知识。
香港人寿保险从业员协会相信,倘若本会之任何活动被用作进行招募从业员之机会,将严重损害上述宗旨。
因此,香港人寿保险从业员协会按照政策,谴责任何人士在本会之活动过程中向参加者进行招募之不道德行为。
任何违反此政策之人士,其会员身份或申请入会之资格,将被褫夺。